苗栗縣政府辦理民間參與經營教師會館暨勞工育樂中心賡續營運規劃及評估委託專業服務案 (108/9/1~109/1/30)

blog image

苗栗縣政府辦理民間參與經營教師會館暨勞工育樂中心賡續營運規劃及評估委託專業服務案 (108/9/1~109/1/30)

 苗栗縣教師會館暨勞工育樂中心分別於民國78年和民國90年興建完成,其公共服務性質為提供辦理勞工朋友及教師團體教育訓練及會議服務,配合提供住宿、餐飲、休閒等教師暨勞工育樂、展覽活動服務。後依促參法委由王府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管理為「明湖水漾會館」,其契約期間自94年起至109年止。本公司自109年起協助苗栗縣政府依促參法第46條之程序辦理政策公告、政策需求評估、初審及公聽會作業,續由本團隊協助辦理履約管理工作。本案預計投入5,000萬元之整建經費,並申請旅館登記後營運,以提供苗栗縣優質之勞工育樂場域,並已於112年9月開始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