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投資宜蘭縣頭城海水浴場教育園區BOT顧問案 (99/1/11~99/12/30)

blog image

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投資宜蘭縣頭城海水浴場教育園區BOT顧問案 (99/1/11~99/12/30)

宜蘭縣政府大力提昇休閒旅遊品質的同時,應善用宜蘭縣府既有生態的資源並整合濱海資源,建立台灣全國獨特的海洋生態教育園區,讓國人能欣賞到台灣寶貴的海洋生態資源;故採取「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BOT)及第四十六條提出民間自行參與方式,針對頭城鎮大坑罟段,三炮竹段及打馬煙小段共約7.38公頃進行規劃:鯨豚救護站、商業設施、休閒運動設施與開放空間,期望藉由本案的執行,發展海洋生態教育、提升公共服務水準、加速社會經濟發展,共創政府、人民及企業三贏的局面。